逐浪新闻记者:苏苏
通讯员:刘畅
近日,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汉口北执勤点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司机骆某某将面临禁驾、行政拘留及罚款的“三重”处罚。

6月3日晚,黄陂交警二中队汉口北执勤点在环湖路设立酒驾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排查。“停车,接受检查!”20时许,一辆营运车辆经过检查点时未停车接受检查,企图蒙混过去,民警再三喊话,司机终于停了下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初筛,其血液酒精含量达127mg/100ml,抽血检测结果为121.91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民警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司机骆某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机动车范畴。“我老婆明天要上班,我就把她送回去一下......”面对事实,骆某某对其醉驾行为供认不讳。“这不是喝酒开车的理由,你开出租车更应该知道这一点。”民警严厉的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骆某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00、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禁驾10年、终生禁驾营运机动车的严重处罚。
交警提示:营运车辆驾驶员酒驾不仅威胁自身安全,更可能引发重大公共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营运车辆驾驶人更应恪守职业操守,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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